校办字〔2019〕11号
关于成立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部门:
为好校(院)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凝聚工作合力,成立校(院)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,现将有关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成人员
(一)领导小组组成人员
组 长:赵建东 常务副校(院)长
副 组 长:强始学 副校(院)长、巡视员
吴 珍 副校(院)长
成 员:王小平 副校(院)长
李纪才 副校(院)长(援疆)
李 辉 副校(院)长
庞惠弟 校委委员、校(院)副巡视员
王树林 校(院)长助理(援疆)
(二)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
主 任:吴 珍 副校(院)长
成 员:王伟联 党校工作联络处(行政学院业务指导处)处长、
工会主席、办公室负责人
刘劲波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
吴汝钧 纪检监察室主任
邓 蕾 组织人事处副处长
张国良 办公室主任科员
刘尚坤 机关党委主任科员
隋亚潇 组织人事处副主任科员
李晓凯 纪检监察室科员
二、主要职责
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兵团党委关于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工作部署,组织、安排、推动校(院)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工作有序进行,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力量,齐抓共管,形成合力,做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,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办公室、机关党委、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。
(二)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,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,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,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。
兵团党委党校办公室 兵团行政学院办公室
2019年6月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兵团党委党校办公室 2019年6月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