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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批准二师37团等7个团场退出贫困序列的通报
发布时间:19年07月04日    信息来源:新疆兵团政务网    编辑:兵团党委党校(兵团行政学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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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

各师市、院(校),兵团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二师37团、223团,六师北塔山牧场、50团,九师164团、167团,十师182团7个贫困团场,经考核验收,符合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》(厅字〔2016〕16号)及国务院扶贫办《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国开办发〔2017〕56号)确定的贫困县退出标准,现批准退出贫困团场序列。

以上团场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制定切实可行措施,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坚决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。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摘帽不摘责任、摘帽不摘政策、摘帽不摘帮扶、摘帽不摘监管,做到“扶上马、送一程”,确保实现稳定脱贫。

2019年4月16日        

(此件公开发布)
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    

2019年4月19日印发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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