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精神研究会
机构设置和领导职责分工
根据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精神研究会章程》关于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规定,为了保障研究会正常运行发展,研究会办公室起草了兵团精神研究会机构设置和领导职责分工。具体如下:
一、机构设置
(一)办公室。兵团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、中华文化学院)科研处(决策咨政部)牵头,石河子大学、塔里木大学、新疆政法学院科研处共同参与,负责研究会整体工作统筹、综合协调和日常运行管理。承担研究会公文起草,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和理事会,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,开展对外联络以及学术交流活动,对新会员、新理事的推荐、审核、报批,开展对理事、会员教育培训,按照人员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,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对经费进行管理。
(二)宣传推介组。兵团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、中华文化学院)图书馆(兵团屯垦资料中心)牵头,兵团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、中华文化学院)机关党委、校刊编辑部和石河子大学、塔里木大学、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宣传部共同参与,负责对外宣传教育。开设运行研究会官网、微信公众号,发布新闻消息,编辑出版专著或论文集,争取创办研究会刊物,联系《兵团日报》《当代兵团》、学报、胡杨网等刊物及媒体投稿。
(三)研究阐释组。兵团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、中华文化学院)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,石河子大学、塔里木大学、新疆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参与,兵团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、中华文化学院)哲学教研部、党史党建教研部、屯垦研究所(兵团史教研部)、文史教研部、民族宗教学教研部、统战理论教研部等部门配合开展工作,负责理论研究。开展调查研究,对兵团精神进行理论研究,撰写理论文章、课题成果和决策咨询报告,为研究会学术活动和专著、论文集、刊物等供稿。协助办公室组织开展课题申报、立项和结项评审等工作。
(四)宣讲团。兵团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、中华文化学院)教务处牵头,石河子大学、塔里木大学、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宣传部共同参与,兵团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、中华文化学院)组织人事处、党校工作联络处配合,组织成立宣讲团,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相关教研部门和银龄工作室,面向国内外和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院校、团场、连队、社区等开展宣传宣讲。
二、职责分工
(一)会 长:
刘景峰 负责兵团精神研究会全面工作。
(二)副会长:
张爱萍 分管理论研究工作。负责组织建设理论研究队伍、开展调查研究,协调建立重大课题研究小组和组织撰写理论文章,督促协调出版专著或论文集。
徐 丽 分管宣传践行工作。负责在重要时间、重要节点,根据兵团党委和研究会工作需要联系组建宣讲团,面向国内外和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院校、团场、连队、社区等开展宣传宣讲。组织理论文章撰写,对研究会重要成果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审核把关,联系《兵团日报》《当代兵团》、学报和胡杨网等相关媒体投稿。
万朝林 分管对外交流工作。负责与其他研究会沟通联系,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。
牛新民 分管会员管理工作。负责新会员、新理事的推荐、审核、报批,开展理事、会员教育培训。
张全峰 分管研究会党建和平台管理工作。根据需要成立临时党支部,开展支部活动,负责研究会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的成立运行。
(三)秘书长:
陈 畅 分管研究会办公室工作。负责研究会整体工作统筹、综合协调和日常运行管理,组织研究会公文起草,按照人员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,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对经费进行管理。
(四)副秘书长:
兵团党委宣传部理论处负责人,兵团党委党校(行政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、中华文化学院)教务处、机关党委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屯垦研究所(兵团史教研部)、图书馆(兵团屯垦资料中心)负责人,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、塔里木大学党委宣传部、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人,兵团出版社负责人。